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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3點分析林義傑辯詞蒼白無力 「從超馬好手變一路好走」!
2022/06/10

林義傑過往形象陽光正面,事業多角化經營有成。資料照片


超馬好手林義傑(現名林瀚駩)涉入著作權蟑螂案件,8日遭檢警搜索,引發社會嘩然,當夜他以20萬元交保後,聲明稱是「做正義的事」,稱被政府查水表。不過律師呂秋遠3點分析指出,他的辯詞蒼白無力,認為他應該做的,是反省為何從超馬好手,變成一路好走!


呂秋遠在臉書發文表示,他無意斷林義傑的行為究竟有沒有罪,因他不是承辦律師,但檢察官認定的事實是,林義傑的公司散佈所代理國外影片到網路上讓人下載,然後再對人提告取得和解金抽成,一年不到告了上千件,檢察官認定林義傑等人違反《律師法》「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辦理訴訟案件」罪,以及「包攬他人訴訟罪」。

但林義傑卻對外宣稱,第一,他是「在做正義的事」,第二,為什麼我本來是證人,後來變成被告?程序有問題!第三,想查水錶就查吧!坦白說,這樣的抗辯其實很蒼白無力,不如不要說。

呂秋遠三點分析:

1.這一點都不正義好嗎。抓盜版表面上是很正義,但是,怎麼可以把自己取得授權的影片,自己上傳讓大家下載,再去告人家?再者,處理訴訟,根據法律規定,就是只有律師能作,林義傑沒有律師執照,為什麼可以替別人提告、伸張正義?.

2.證人變成被告,是很常見的,這一切都要怪他自己。因為公司負責人許仁泰被告後,喊冤自己是人頭,供出林義傑,檢方為了釐清,只能先以證人身分傳喚林義傑,因為證人不能說謊(被告可以),不然有偽證罪的問題,所以林義傑只能說實話,承認自己是實際負責人。林義傑承認以後,當然就會變成被告,這有什麼好質疑的?

3.查水錶?這年頭只要是批評政府,犯法被抓,就說政府查水錶嗎?此案尚未認定是否有罪無罪,在檢方偵辦時,就急著說是查水錶,那麼只要罵政府就取得無敵星星,怎麼犯法都無所謂,否則就是查水錶嗎?

呂秋遠說,他倒是想問,為什麼經營正正當當的公司,要找別人當人頭?大家不是都會希望自己可以當賺錢的正義使者嗎?「你說說看、你說說看啊?」何況起初沒人提他的國民黨文傳會義務副主委身份,他把政治帶進司法,除了破壞司法信譽,能還給自己什麼清白?就事論事,說明自己為什麼要借人頭經營公司、有沒有提供下載影片給民眾,再去告對方,這樣很難嗎?

違反著作權法,本來就是不對的,想看影片就要尊重原始創作人,但,不是律師卻想要代理訴訟、提供影片讓別人下載再提告,獲取和解金,讓民眾看一部片就要付5、6萬元,是不是該反省自己,為什麼會從超馬好手,變成一路好走?(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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