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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進出88會館飲宴引爭議 刑事局副局長在內26人記過調職
2023年1月14日 週六 上午12:21

「88豪宅招待所」宴請刑事警察局高階警官,時任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大隊長、現任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長吳慶鴻也在內。(圖: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臉書)
「88豪宅招待所」宴請刑事警察局高階警官,時任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大隊長、現任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長吳慶鴻也在內。

(圖: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臉書)


檢警出入「88會館」引爭議,警政署13日表示,經查民國107年、109年共26名警察赴宴,懲處多名高階警官,包括現任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長吳慶鴻記過1次、現任警專校長鍾國文記申誡2次、現任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記過1次,均調離現職。

警政署新聞資料提到,因「88會館」案影響警譽,著手調查,調會館出入口監視畫面,發現107年3月12日、10月23日,皆有警員進出「88會館」飲宴,會館雖非風紀場所,監視畫面未出現特定對象,因2次餐費由會館支付,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懲處相關人員疏失。

出席有刑事局偵查大隊長吳慶鴻(現任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長)、隊長張躍瀚(現任保三總隊大隊長)、郭有志(現任花蓮縣大隊長)、副隊長林榮政(現任刑事局隊長)、黃聖嘉(現任刑事局隊長)、桃園市警局副大隊長洪漢周(現任桃園市督察)、吳姓警務正、退休陳姓警員。

警政署查出,107年3月12日為聯誼餐會,8名警察出席,包含7名現職、1名退休。警政署表示,吳慶鴻邀警員至私人招待所接受不當飲宴,影響警譽,記過1次、調職,其餘警員受邀,情節輕微,各記申誡1次,退休警員行政責任免議。107年10月23日是破案慶功會,共8名警員與會。

出席包含時任警政署主任秘書鍾國文(現任警專校長)夫婦、刑事局大隊長洪松田(現任高雄市大隊長)、趙家輝(現任新北市樹林分局長)、科長潘文章(現任刑事局督察)、副大隊長李清泉(現任基隆市副局長)、偵查正黃立恆(現任台北市隊長)、台中市警局主任許健基(現任高雄市分局長)夫婦。

警政署指出,洪松田邀警員接受不當飲宴,影響警譽,記過1次、調職;鍾國文未查證,受邀參與,記申誡2次,因形象受損,調離校長職務,其餘警員受邀參與,情節輕微,各記申誡1次,退休陳姓紀錄員行政責任免議。

警政署續指,媒體報導109年警政署前政風室主任黃錦秋及王姓檢察官和警員曾至「88會館」及某銀樓招待所唱歌,經查1月17日、7月10日,各有警員出席,2次聚會費皆由招待所支付,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依警察風紀實施規定,屬不當飲宴。

時任保一總隊副總隊長黃建榮(現任刑事局副局長),事前未查證招待所背景,參與不當飲宴,有疏失且情節嚴重,記過1次、調職;警政署政風室曾姓專員,擔任幹部,仍參加不當飲宴,記申誡2次,其他員警受邀參與,各記申誡1次。

警政署強調,警員至「88會館」及銀樓招待所不當飲宴,事證明確,先行政懲處,至於是否有對價關係等不法行為,政風室將報檢方指揮追查,會持續加強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要求各警察機關遵守規定,避免參加不當飲宴,維護形象。

 

2女檢進出88會館調查報告出爐 「她」竟要求改口否認曝光

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黃錦秋(右圖)於事發後被調回高檢署;左圖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資料照)

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黃錦秋(右圖)於事發後被調回高檢署;左圖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名模錢帥君男友郭哲敏涉及非法地下匯兌逃亡美國,還引發檢警人員進入「88會館」之亂,爆出當時的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現任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以及承辦地下匯兌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曾進出88會館,高檢署今天(13日)公布行政調查報告,確認2名女檢確有進出88會館及位於台北市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接受招待,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情形,決定依法官法規定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

高檢署調查報告指出,黃錦秋事發後一再狡詞否認,要求同行的政風室同仁依其意思撰擬「自請處分書」,甚而以LINE語音電話要求王涂芝改口否認有到「88會館」,意圖卸責,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規定,情節重大。

至於王涂芝,因曾與黃錦秋曾共同在桃園地檢署服務,有10年交情,信任黃錦秋始受邀到「88會館」及「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她至少於到達上開場所後,可知悉該場所非一般公眾得出入,且未付費接受招待,難認無瑕疵可指。惟事後配合協助調查,態度良好,並提供多項事證以還原事實,足證其自認坦蕩可接受檢驗,相較黃錦秋,情節顯然輕微。

黃錦秋、王涂芝送評鑑
高檢署指出,黃錦秋、王涂芝2人的行政責任,經與新北地檢署研商,陳報法務部核備後,由高檢署及新北地檢署依法官法規定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

新北檢另2檢也曾去招待所
高檢署還指出,新北檢檢察官黃冠傑與楊雅婷(後者已調台中地檢署)也有受邀到「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其行政責任亦於陳報法務部核備後,移由所屬機關首長依法官法規定處理。

對於行政懲處部分,新北檢表示,王涂芝身為檢察官,應知悉檢察官倫理規範規定,於抵達該處後,即可察覺該場所非一般公眾得出入的場所,卻未立即離去,且未付費接受招待,經媒體報導後,引起軒然大波,對於檢察官公正、廉潔形象有所傷害,也使檢察機關執法的公正性遭受質疑,因此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但考量她於事發後坦承全部行為過程,主動提出相關資料佐證協助調查,可認其內心坦蕩、態度良好,建請從輕處分。

至於黃冠傑、楊雅婷部分,新北檢表示,2人是受黃錦秋邀請下前往睿森銀樓地下室慶功,當發現上開場所有異時,2人停留不到半小時即行離去,足認其等對檢察官從事社交活動之分際有所掌握,情節輕微,就黃冠傑部分,由檢察長毛有增提醒注意日後之言行,楊雅婷部分則另行由權責機關依職權卓處。

本案刑事責任部分,高檢署表示,黃錦秋等人是否確知「88會館」或「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的背後老闆及實際管理者,因事涉有無包庇地下匯兌業者的瀆職罪嫌,且批踢踢網站自稱男子張旭昇(綽號小安)者,指稱黃錦秋、前保一總隊副總隊長,現為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建榮及黃錦秋與地下匯兌集團過從甚密,疑有包庇瀆職罪嫌等情,已分案發交新北地檢署併案偵辦。

新北檢表示,王涂芝偵辦郭哲敏等人涉犯地下匯兌及洗錢等案件,其中分案流程、境管處置、偵辦計畫執行是否涉有違失?新北檢亦已一併調查,惟因地下匯兌等案尚在偵辦中,調查內容涉及偵查不公開事項,需等地下匯兌等案偵結後再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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